碑林区:南院门街道举办第二期“法律明白人”培训会

为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进一步提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4月18日下午,南院门街道举办第二期“法律明白人”培训会,街道办副主任吴松、司法所副所长邵鹏、各社区 “法律明白人”参加此次培训。

吴松副主任强调,“法律明白人”是从各社区精心选拔的、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在职工作人员,作为社区治理的“多面手”,应当充分发挥法律知识“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律援助“引导员”的作用。司法所应结合社区治理面临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的举办培训讲座,帮助“法律明白人”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贾振中为各位“法律明白人”讲述了亲自经办的两个民事纠纷案例,一是离异后父亲未给付抚养费母亲无权中止父亲探视权案,二是未承担抚养责任的父亲年老时寻求儿子赡养案。通过这两个家事案例,将民法典中权利义务和诉讼时效规定生动的阐释,既结合了民法典明文规定,又分析了判决实践操作,接地气又有温度,让各位“法律明白人”听得懂、愿意听、能记住。

“这次的培训形式灵活,课程贴合实际,增强了我们处理社区棘手问题的能力,增长了社会治理方面的法治经验”,书院门社区党委书记、“法律明白人”姜歌感叹道。

接下来,碑林区将持续深化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引导“法律明白人”在群众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学习培训、管理有机结合,让社区“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治理“领跑员”,带动更多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