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行政复议工作站挂牌成立

为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在行政复议活动中的合法权益,6月22日,西安市司法局携手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行政复议工作站”揭牌,进一步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实现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与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相互协作。

行政复议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助推器”,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市司法局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政府层级监督中的功能作用,积极制定了《西安市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其中,针对经济困难的公民在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时,对法律援助范围内案件需要代理,其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人指派代理人提供法律援助。

记者了解到,公民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援助事项具体包括:请求给予抚恤金、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食品药品安全;限制人身自由;关于医疗事故、工伤事故、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或者集体土地行政征收、安置补偿;关于见义勇为行政奖励事项。公民向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各区(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将提供贴心的帮助。

“建立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制度,为申请行政复议的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有利于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必要法律服务,引导申请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寻求救济。” 市司法局局长张华俊表示,此次行政复议工作站成立将有利于解决群众不愿复议、不会复议、不敢复议的现实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破解“小复议、中诉讼、大信访”格局,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