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清单制+报告制+评议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近日,莲湖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采取“清单制+报告制+评议制”的方式,逐步建立了以“实施办法、督导检查、评估考核”为基础,以“内容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标准清单”四张清单为延伸的普法责任制“四梁八柱”,在全区范围内奏响普法“大合唱”、构建普法“大格局”。分层次建立责任清单,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区普法成员单位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清单制,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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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四清单一办法”普法工作机制,详细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内容清单”;明确责任科室的工作职责,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制定普法“措施清单”;深化普法工作标准和要求,制定普法“标准清单”;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制定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方案》围绕省市区年度目标任务、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各部门职责、执法实际和工作特点,共梳理出全区54家重点单位“共性+个性”清单234条,进一步夯实普法责任。


二是明确责任制,对号销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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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将工作任务清晰化,逐条明确工作内容、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协调单位等,各单位对照普法责任制清单的要求,对任务进行分解,形成落实方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专栏,通过公示年初普法责任制清单,年终履职报告,“比晒晾”力促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目前已有30家单位进行公示。


三是明确评议制,验收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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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履职报告评议实施方案》,采取任务申报、自我评价、实地核查、综合考核、审核通报五个方面进行评估打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通过实地察看、社会评议、现场评议等环节,晾晒“普法成绩单”,推动普法责任落深落细;强化以案释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的工作指引》,对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提供具体、明确、可操作的工作指引,推动普法与执法深度融合,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倒逼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以案释法”专栏,促进各单位将普法融入立法配合、执法、司法全过程,指导司法、执法部门在办案中充分释法说理,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来源:法治莲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