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业务讲师团”启动仪式在西安成功举办

4月12日,“新公司法业务讲师团”启动仪式在古都西安、灞水之畔成功举办。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柳春霞,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才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迟日大,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李艾平,西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赵夏,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主任吴晨等出席会议。仪式由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主持。

image.png

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和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李艾平在开幕式致辞。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柳春霞在“新公司法业务讲师团”启动仪式上致辞,全国律师协会、陕西省司法厅、西安市司法局等相关领导上台共同点亮“新公司法业务讲师团”启动仪式,宣布“新公司法业务讲师团”正式成立。

高子程在致辞中表示,新修订的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公司法修订,是1993年公司法颁布以来的第二次重大全面修订,是中国式现代化在公司法律制度领域的具体实践。为进一步助力西部律师提升业务水平,增强新公司法师资力量,全国律师协会举办这次“西部律师公司法修订相关业务交流会暨新公司法西部律师师资培训班”。全国律师协会组建首批公司法业务讲师团,旨在解决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问题,这次培训班将为西部各省律协培训150名律师,进一步充实扩大讲师团队伍力量,在中部地区、东北地区开展公司法修订师资培训。

李艾平在致辞中表示,新修订的公司法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两大主题,着眼“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对依法加强产权保护,完善公司设立、运营、退出各环节相关当事人责任,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对助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防范控制风险、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保障作用。陕西律师队伍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努力做好新修订《公司法》的普法宣传,确保新《公司法》正确有效实施,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柳春霞在致辞中表示,成立新公司法业务讲师团是发挥律师队伍功能作用、加强中西部法治建设的一次创新探索,也是扶持帮带中西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务实举措。“新公司法业务讲师团”立足西部、放眼全国,将推动新《公司法》培训范围向中部地区延伸,为推动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本次活动由全国律师协会主办,陕西省律师协会、西安市律师协会承办,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西藏、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青海等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