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赴碑林区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初审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质量,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据省市工作安排,8月14日下午,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靳骊峰带队赴碑林区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初审工作,区司法局副局长姜一曲陪同。

核查组一行到碑林区张家村街道太白社区进行实地初核审查,听取了关于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具体做法,查阅了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台账资料,并与社区干部进行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年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法律顾问及法律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发挥作用情况,以及社区“两委”干部的法治培训和学法用法等情况,实地察看了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室、法治宣传栏、法律服务室、人民调解室的建设应用。

核查组对我区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巩固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二是对照《“陕西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以及此次核查调研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查漏补缺,力争把各项创建工作做实做细。

三是充分利用法治宣传阵地,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作用,积极调动广大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通过此次创建初核工作,有力推进了碑林区基层法治建设,为确保复核验收顺利过关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碑林区将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为契机,树模范、立典型,通过示范引领和法治赋能不断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更好满足社区居民对法治文化的新需求,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碑林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