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情调解民为本,7年纠纷终化解

2022年9月,李某、王某至新兴司法所请求调解相邻权纠纷。经了解,家住邰家村金东组的王某、李某与赵某的承包地彼此相邻。2015年,赵某在自家承包地种植三亩槐树,现如今,槐树早已长成参天大树,遮挡了与之相邻李某、王某的承包地,导致其种植的草莓园及玉米地长期被大树遮挡采光,故收成逐年下降。李王二人因此问题曾多次找到赵某协商,但赵某因未侵占李某承包地为由,不愿协商解决此事。此后双方曾多次发生争吵,互不相让,导致邻里矛盾越积越深。在了解李某、王某的诉求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找到赵某,希望其能积极解决纠纷,维护良好的两邻关系,但赵某始终不愿停止侵害,并声称槐树是种在自己的承包地上,其他人无权干涉。

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下村进行了实地调查,并拍照取证,同时邀请该村法治副主任、人民调解员参与此次调解。在向双方当事人分析法律关系、辨明情与理后,双方的态度稍有缓和。工作人员见状逐一引导当事人从相邻关系、损害情况、现期的矛盾等方面进行调解,同时着重向赵某强调相邻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采光、通行、通风、等方面的关系。若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在情与理的双重攻势下,最终赵某同意于年底前卖掉自家槐树,最终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至此,一场持续7年的相邻权纠纷尘埃落定。

新兴司法所始终以促进当事人邻里和睦、和谐相处为出发点,加强情与理相结合,促使纠纷不升级,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为营造和谐有序的辖区环境、助力二十大的顺利召开贡献积极的法治力量。


来源:阎良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