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司法局开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普法宣传活动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12月30日下午,莲湖区司法局利用“社区法治日”开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

各社区法律顾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向社区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宣传普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及主要内容,鼓励居民委员会将禁毒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居民公约,增强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营造全民参与、防毒拒毒的法治宣传氛围。同时,通过开展普法大讲堂、法治进校园、微信群、朋友圈转发禁毒知识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普及“电子烟油”、“减肥药”、“神仙水”、“氟胺酮”等新兴毒品的外观特点、主要成分和滥用危害,提升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能力。普法志愿者深入小区、商铺等,围绕“毒品的危害”“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等内容进行以案释法,并向群众推广关注“中国禁毒”、“陕西省禁毒”、“西安禁毒”等微信公众号,提醒广大居民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正式施行为契机,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多举措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人人抵制毒品、人人参与禁毒”的良好法治氛围。


来源:莲湖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