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司法局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2021年3月16日上午,蓝田县司法局在县门街设置宣传点,围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主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共发放《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条例》、《国家安全法》等方面宣传读本300余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解读、禁毒知识、消防安全等宣传彩页5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0余人。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全面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强群众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群众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共建绿色蓝田、共享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