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

根据司法部、陕西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

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材料

(一)申请时间:

2023年7月17日至2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申请地点:

西安市凤城八路189号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一层西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三)预约方式:

方式1.

关注上方二维码进入法治西安订阅号,点击“服务平台”—“预约取号”—输入身份信息—选择“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选择“市司法局”—选择“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审查”即可预约时间。

方式2.

关注上方二维码进入法治西安订阅号,点击“我要办事”—“预约取号”—输入身份信息—选择“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选择“市司法局”—选择“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审查”即可预约时间。

温馨提示:为减少人员聚集,只接受线上预约办理,预约通道于7月14日15:00开通。

三、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我市享受放宽政策为周至县,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为方便考生,减少人员等待时间,请申请人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来申请。

(二)进入政务大厅请保持肃静,不要大声哗喧,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自觉按照取号顺序办理。

咨询电话:029-86786813

西安市司法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