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
关于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公告,现就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一)申请时间:2021年7月5日至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申请地点:西安市凤城八路95号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预约方式:
方式1.
关注上方二维码进入法治西安订阅号,点击“服务平台”—“预约取号”—点击链接输入身份信息—选择“市司法局”—点击“在线预约”—“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即可预约时间。
方式2.
关注上方二维码进入西安政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事”—“预约取号”—输入身份信息—选择“市司法局”—点击“在线预约”—“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即可预约时间。
温馨提示:为减少人员聚集,只接受线上预约办理,预约通道于7月2日早上9::00开通。
(四)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7月9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为防止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请申请人严格按照预约时间递交申请材料。
2.申请人进入政务大厅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和扫描“一码通”,体温正常并显示“绿码”后方可进入,进入审核现场要按要求进行登记,按顺序办理,相互间隔保持安全距离。
3.审核现场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
业务咨询电话:029-86786813 86785072
预约咨询电话:029-86785000
西安市司法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