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 转发《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





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做好我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夯实法治西安的社会基础,更好地服务"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和陕西省"八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我市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服务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助力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奋力谱写西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社会化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完善,完备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体系、科学的评价体系、健全的责任体系基本形成。公民法治素养和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 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普法工作实践中,做到普法为了人民、 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深化全民普法工作创新,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促进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领带动全体公民尊崇法治、厉行法治,推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必须学懂吃透基本精神。"八五"普法期间,全市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贴近群众、深入人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细落实,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通过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宪法主题场馆、公园或长廊,阐释好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推动宪法精神家喻户晓。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重点宣传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民法典基本原则以及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每年5月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和短视频等普法产品、组织民法典宣讲团赴基层宣讲、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开设民法典主题宣传栏、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等形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制作高质量民法典普法宣传品,建设好民法典普法阵地,加强新技术新媒体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民法典宣传实效,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宣传涉及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和国际门户枢纽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我市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市建设。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促进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与时俱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大力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市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做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表率。将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和党员日常教育培训计划,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把学习伟大建党精神作为对党员开展党内法规教育、净化政治生态的有力思想武器和宣传阵地,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工作措施

(一)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突出普法重点对象

加快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推进全民守法。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 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领导干部每年讲一次法治课的制度,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专题学习法律每年不少于2次,各级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法律每年不少于4次,各级行政机关每年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60学时,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 30学时。坚持开展学法用法考试,有计划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引导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加强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宣传,继续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中小学校长、法治副校长、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持续举办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云普法、"红领巾法学院"创建等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确保每个区县建成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加强对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普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重点围绕防范欺凌、性侵、猥亵、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校园贷等突出问题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强化由教育部门牵头,司法部门、共青团和有关部门及组织等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广泛组织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继续推广社区"法治课堂"普法模式,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法律宣传,广泛开展与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主题宣传活动。坚持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吸引力和渗透力。继续深化"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积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以案释法,促进广大城镇居民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民族、宗教地区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民族团结融合。加强党政干部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深入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我市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普法宣传。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过程,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继续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中加入法治元素,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街墙(廊亭)等法治文化阵地升级,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和法治文化设施利用率,努力打造一地一景、一地一品、一地一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基本实现全市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个普法宣传场所,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依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到2025年,每个行政执法单位至少要建成一个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开放的法治教育基地。积极依托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设施,进一步完善市、区(县)、街(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融合发展。积极推广基层"普法责任田""六好司法所"等经验做法。加强对我市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依托代表性人物、事件的历史遗迹打造一批中华传统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将时代精神融入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利用省内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繁荣发展西安特色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作用,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力度,着力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充分发挥专业团体和专业人才作用,鼓励支持各类文创企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团体和个人开展法治文化创作,将法治元素植入地方戏、影视剧、农民画、曲艺等文化形态中,打造富有西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持续加强法治文化传播,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巡演、法治书画展览等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积极创作推广法治动漫、短剧、栏目剧、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利用网络直播等传播途径,实现法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向基层群众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让崇德尚法精神在每个家庭落地生根。

加强法治文化传播和交流。注重在对外交流中,以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为着力点,突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成果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阐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法治内涵和法治主张。讲好中国遵循国际法故事,对外宣示我国积极维护国际法治、捍卫国际公平与正义的立场主张。注重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法治作用,建立和完善相关纠纷解决机制和组织机构,推动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企业、机构和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深化基层、行业、专项依法治理,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和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深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到2025年,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全市每个行政村实现全覆盖。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加快培养"法律明白人",全面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深化依法治校。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加大中小学校门外交通违法整治力度,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销等方面突出问题。深化依法治企。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积极拓展普法网络平台,推进智慧普法创新发展。

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加强教育、医疗、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生态保护和知识产权等有关法律法规、惠民政策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民生领域依法治理。加强食品药品、职业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医疗纠纷解决、老龄健康、妇幼保健和人口家庭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加强平安西安建设、扫黑除恶、反邪教、安全生产、生命财产、公共交通、网络安全和数字赋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安全领域依法治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公开、失信行为认定、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诚信领域依法治理。

(四)推进传统方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法治实践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通过立法机关新闻发言人等机制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通过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继续完善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积极构建社会化大普法格局,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途径,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和社会公众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建设行业性普法教育基地.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鼓励、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媒体从业者、文艺工作者、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加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丰富普法内容,提高普法质量,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增强普法内容的趣味性和互动性。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立足"需求、研判、反馈、供给"建立普法服务体系,促进普法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转变,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实现市、区(县)两级以及各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成为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四、实施步骤

"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各区县、各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在总结"七五"普法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贯彻落实"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完成)。各区县、各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创新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八五"规划任务全面贯彻落实。

2023年下半年,开展中期检查、总结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8月前完成)。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对"八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辖区、本系统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辖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西安建设、法治政府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健全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依法治市(区、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普法责任。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时提交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向本级守法普法协调机构报告上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执行情况。要充分发挥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推动各部门、系统、行业、单位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传播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四)夯实基层基础。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普法基层建设,从政策、制度、机制上,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加强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定期对普法骨干组织开展培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鼓励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参与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

(五)加强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专款专用,做好普法经费保障。各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和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六)强化评估考核。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按规定推荐、表彰和奖励全国和全省、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加强日常监督和指导,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