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明理化矛盾,用心调解止纷争——记碑林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陈晓军

陈晓军是碑林区的金牌调解员,更是服务群众的贴心人,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陈晓军的名字家喻户晓,提起她的调解事迹人们赞不绝口,常有辖区外的群众慕名前来求助,她曾担任碑林区太乙路街道建东街社区书记、主任,热衷于人民调解工作,退休后成为碑林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继续奋战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线,荣获“西安市最美女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政协委员”等多项荣誉,由于她在人民调解方面成绩斐然,2021年5月,区司法局打造了以她名字命名的个人调解工作室——“陈晓军金牌工作室”。

2020年以来,她累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30多件,其中疑难复杂矛盾纠纷50多件,涉及当事人5000余人,调解金额300多万,她的调解事迹被《法治日报》、《人民调解》杂志、陕西电视台《帮忙有一套》、西安电视台、人民网等主流媒体累计报道170多篇次,曾受邀在西安市司法所所长业务培训会上就人民调解实务对全市进行授课培训。

她是定分止争的“裁判员”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十多年来,陈晓军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对工作精益求精、兢兢业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调解为人民,化解纠纷促和谐”的使命和担当,“调解矛盾纠纷,首先要依法算清双方利益,让双方的利益都最大化,找准纠纷化解的平衡点。”陈晓军说道。

2022年3月,陈晓军处理的一起车棚改造纠纷中,承包人王某与小区物业因为承包费用问题产生了纠纷,王某表示由于车棚屋顶破烂不堪,导致电动车损坏、自行车生锈时有发生,他自费出资3.1万元维修车棚,在2014年他为了更好服务居民自费出资6.5万元建造了40平米平房,这两笔钱物业没有支付给他,物业则表示从2014年到2022年,王某未向小区物业交纳承包费,自行购置充电装置安装在车棚内,并且一直未交过水电费,双方各说各有理,导致车棚改造工程被迫停工。

陈晓军经过多方走访,翻阅历史台账,听取双方陈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算清了双方的收支账,她向小区物业代表和王某解读了《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文,表示在承包期间,王某自费出资3.1万元维修车棚,小区物业应予支付,王某于2014年花费6.5万元自建40平米平房属于违章建筑,依法不应予以赔偿,同时可给予其适当补偿;王某未交纳承包费总数为2.88万元,以及从2014年到2022年未交的水电费均应于补交,双方表示同意,均认为合法可行,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王某同意拆除车棚及平房,当天老旧车棚被及时拆除。


来源:碑林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