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灞桥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集中学习《民法典》

7月6日上午,公安灞桥分局党委中心学习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会议由公安灞桥分局党委书记、分局局长袁萍主持。分局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分局党委书记袁萍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分局法制大队负责同志重点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对《民法典》明确的公安机关职责进行了详细解读。即: 1. 拾得遗失物送交公安;2. 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3. 负责查清高空抛物、坠物责任人。

分局党委书记袁萍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是分局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要深刻认识《民法典》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要组织好分局民法典的学习培训,将民法典作为全警实战大练兵的必训科目。各党支部要将《民法典》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逐编逐条学习,切实吃透《民法典》的具体内容,提升理解和适用《民法典》的能力。三是要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以案释法,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条款,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四是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厘清“民、刑”执法边界,确保执法“不偏不倚”,切实维护《民法典》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