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 邀请银行职工观摩庭审现场

11月4日上午,周至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在审理一起挪用资金案件过程中邀请周至县农科村镇银行部分工作人员现场旁听案件,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感受阳光司法。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在担任西安某饮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从12家公司收回的17万余元货款挪作个人使用,至今未归还。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整个庭审过程张弛有度、严谨有序,被告人刘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对自己的行为也进行了深刻的忏悔,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旁听案件审理,对法院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同时也深受教育,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更加注意严守法纪底线,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