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呵护祖国未来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7月22日下午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樊登书店举办了“樊·律公益大讲堂”第十期活动。本次活动由陕西大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德兴带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本次宣讲,律师从案例分析、未成年犯罪的特点、经验教训三个层次来递进讲解。在社会现状中,出现了大连十岁女孩被杀害、黑龙江13岁未成年人强奸杀人案等诸多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在刑事责任年龄上出现了与现实情况不相适应的滞后性,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了刑事责任年龄,把负刑事责任年龄局部调整到12岁,也是为了更好地预防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出现偶发性、野蛮性、反复性、模仿性等诸多特点,究其原因主要在成长环境中受家庭因素影响更多一些,父母离异、对未成年人缺少关注、关爱与沟通等等。基于此呼吁家长从以下三点做起:一是强化家庭教育,注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二是加强校园教育,突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与培养,增强法治观念,引导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导向。三是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远离危险、杜绝犯罪。

通过讲座,希望广大未成年人能够切实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健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净化社会环境,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用法律为未成年人的茁壮成长保驾护航。(碑林区司法局 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