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聚民心——秦陵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一起辖区赡养老人纠纷

2022年1月17日晚,秦陵街道鱼池村吴中组八十四岁的村民张文霞因家庭琐事被四子吴某荣赶门在外,无家可归。吴某荣又与前来理论的侄子侄女发生冲突,矛盾升级。吴某荣情绪激动,派出所民警和村组干部劝说无效,无奈向街道调委会求援。接到报告后秦陵司法所工作人员贾峰、王涵子在防疫工作的间隙及时介入调解。街村调委会工作人员首先来到张文霞三子吴某洲家中了解情况,他们向吴某洲明确几个原则,一是所有子女都有赡养母亲的义务;二是在事件平复之前暂由吴某洲安排好母亲的生活;三是说明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如调解不成功,街道调委会将申请法律援助,就张文霞赡养问题提出诉讼。鉴于张文霞长期和四子吴某荣共同生活,事件起因为生活琐事,街村调解员建议吴某洲当场向其舅舅电话联系,说明情况,寻求帮助。

18日下午6时左右,街村调解员见到当事人吴某荣,吴某荣一家情绪激动,当面和自行回家的张文霞激烈争吵。街村调解员分头和张文霞、吴某荣及其妻谈话交流,了解事件原委,就各自存在问题仔细分析,耐心说服,指出矛盾原因在于母子之间思想观念、行为习惯方面的差异,要求当事人客观对待,求同存异,保持家庭和谐。

最后,街村调解员召集张文霞、吴某荣一家人开会,当面劝说张文霞转变思想观念,理解儿子一家的辛苦,同时也教育吴某荣宽容母亲的唠叨和多事,促成双方达成了初步的谅解。

街村干部临走前帮助张文霞老人整理床铺,表示将定期探访,持续关注老人生活。

工作感悟:基层调解工作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情感人,以诚化人,同时注重发挥各方面力量,灵活处置,理顺情绪,切忌脱离实际,做到春风化雨,感同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