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司法局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第九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蓝田县司法局在县门街设置宣传点,围绕“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主题,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共发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方面宣传读本300余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解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单、民法典、禁毒知识等宣传彩页500余份。

为深入落实好宣传周活动,各司法所同步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全面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划,加强群众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群众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共享秦岭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