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协调 多方联动 扎实推进校园法治建设——碑林区举办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聘任仪式 并开展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在推进依法治校、学校法治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9月2日,碑林区委依法治区办在西安市第八中学隆重举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聘任仪式暨秋季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活动。

会议由区委依法治区办常务副主任、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琦主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赵红星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冯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于小格,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翟全军,区教育局副局长邓铿,区司法局副局长姜一曲,公安碑林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郭利兵,部分中小学校代表以及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会上,冯洁同志宣读了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配备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从聘任办法、工作职责、考核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工作。与会领导为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代表颁发聘书,来自政法各部门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代表和学校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公安干警代表表示要与老师加强学习交流,履行警察岗位职责,为学校做好24小时服务,在新的起点尽职尽责为学生上好法治课;检察官代表强调要立足检察职丰富进校园活动形式,为全区提供更好的法治教育;法官代表认为法治副校长责任重大,一定要利用审判活动优势肩负起学校法治教育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力量;律师代表表示要协助学校进行法治体检,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法律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学校代表对新聘任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表达诚挚谢意,表示要做好沟通衔接,深入推进校园法治建设。

赵红星书记讲话指出,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区委依法治区办和教育局牵头、区级政法系统各部门和辖区律所协同配合,举行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聘任仪式,这是我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的一项大事,此举将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意义重大作用深远。赵红星要求:一是要坚持育人为先,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要立足岗位、积极履职,协助指导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程,积极引导青少年对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深度思考;二是要坚持依法治校,大力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齐心协力打造平安校园;三是要坚持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机制,营造人人讲法治安全意识、人人学法治安全知识、人人做法治安全模范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周琦同志最后强调: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学校法治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履行职责,为学校师生做好法律服务,各中小学校要主动沟通联系,为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各单位各部门要多方联动,形成全社会关注学校法治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聘任仪式结束后,北京德和衡(西安)律师事务所管理部主任孟祥辉以“青春与法同行,法律伴我成长”为主题,为学生带来了一场贴近生活、寓教于乐的普法大课堂,赢得阵阵掌声。参加法治教育活动的学生纷纷表示:“今天的法治课堂老师讲得幽默风趣,这几个活生生的案例让我深刻认识到一定要敬畏法律,也让我学会了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今天的法治第一课太及时了,律师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课让我明白,要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学校做一个文明守纪的好学生,在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近年来,碑林区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有很多新思路新方法,12·4少年模拟法庭开庭日、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少年法庭等亮点品牌工作在省内外引起了较大反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区委依法治区办主动作为,统筹协调政法力量,举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聘任仪式,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工作,是“法律进校园”活动的再推进再提升,区委依法治区办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部门联动,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效,推动我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法治碑林、平安碑林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