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座进校园,撑起法治保护伞

为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职能,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10月13日下午,碑林区司法局人促科联合新庆律师事务所张鸽律师走进碑林区东厅门小学,为该校六年级学生开展了一场以“校园不良行为及自我保护”为题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课。

张律师从认识并了解法律、哪些是校园不良行为、如何保护好自己三个方面展开讲解,结合具体案例,从校园不良行为的表现形式、后果以及防范理念、预防措施四个方面向学生们讲解如何预防校园暴力,重点解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对未成年人行为的禁止性规定,用生动、质朴的语言启发学生们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讲座期间,张律师不时与同学们互动交流,同学们积极发言,分享感悟和体会,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参加讲座的同学们纷纷表示,张律师讲的知识非常实用,让他们加强了防范意识,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感受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后如果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讲座结束后,区司法局人促科还向同学们发放了《法治碑林一典通》,便于进一步学习法律知识。

下一步,碑林区司法局将定期开展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课,促使青少年正确认识学法尊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逐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与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