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不良诱惑 做守法好少年——长安路司法所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活动

为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2月16日上午,碑林区司法局长安路司法所副所长、振兴路小学法治副校长李婧受邀参加开学典礼,并向全体师生做了一场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普法宣讲。

课堂上,法治副校长以“抵制不良诱惑 做守法好少年”为题,围绕着什么是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后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同时,引导同学们珍惜校园学习时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养成良好品行,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授课过程中,同学们积极思考、踊跃提问,与老师频繁互动交流。

课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为同学们发放了法律口袋书《法治碑林一典通》和精美的普法宣传品,方便同学们随时学习、翻阅。工作人员向孩子们介绍了《法治碑林一典通》的内容,孩子们非常高兴、爱不释手,立马好奇地读了起来。

为同学们发放法律口袋书和精美宣传品

此次“法治教育第一课”活动,密切了“法治副校长”与学校的沟通联系,通过与老师、同学们面对面地交流,进一步明确了学生的法治教育需求。今后,长安路司法所将结合学生的法治需求和认知特点,继续组织好校园普法活动,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不断丰富法律进校园的活动形式,引导同学们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为构建法治校园、和谐校园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