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重拳 筑平安——周至法院公开审理李某某等九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2020年7月2日上午,周至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等九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员、执法监督员、被告人亲属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2年,被告人李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纠集王某某(在逃)、朱某某等多人通过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周至县楼观台景区开发过程中,逞强立威、争夺地盘、打压竞争对手,逐步形成了以李某某为首要分子,王某某、朱某某为主要成员,寇某某、张某、马某等多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周至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按照中央扫黑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的要求,确保案件清零,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