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三桥老年公寓转来的残疾老人李某某的求助信息,立即启动便民举措为其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及时解决了老人的法律需求。

接到老人的求助信息后,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李梅立即与三桥老年公寓负责人及李某某进行沟通确定了案件基本情况,考虑到疫情防控,提前与老年公寓预约了上门服务时间,随后立即安排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阎磊与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师事务律师张铭轩共同上门服务,为李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通过详细了解得知:老人李某某在2008年底的一次交通事故中受重伤并致残,后通过诉讼,向西安某交通公司及涉案中型汽车实际承包人主张了从事发至2021年的相关护理费及残疾辅助器具等费用。近日,李某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事故责任方支付2021年至2026年期间的护理费用,但判决结果数额并不能满足其实际发生的护理费用支出,老人想提出上诉。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阎磊得知当日已是上诉期最后一天时,当即决定此案特事特办。确认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后,为配合防疫工作要求,张铭轩律师当场在室外为李某某手书上诉状一份,同时,阎磊及时联系了市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尽快办理相关援助指派手续,为受援人争取宝贵的上诉时间。

中午12时30分,在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下,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手续出具完成。下午14时30分,张铭轩律师携李某某签字并捺印的上诉状及相关委托手续,赶往一审法官办公室,向法官阐明了相关情况,在上诉期截止前递交了上诉状。

目前,承办该案的援助律师已开展工作,将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及时跟进案件进展,确保案件得到落实,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快速反应、优化程序、以人为本,抓住了老人差点错失的维权机会,以温暖关怀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工作素养为受援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得到受援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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