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临潼区司法局油槐司法所组织油槐街道全体干部开展《文物保护法》学习活动,推动工作人员从旁观者转变为积极的文物守护人。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采用以案释法的形式解读《文物保护法》,明确受保护文物的范围与街道的属地责任,划出禁止破坏、擅自修缮等法律“红线”,发现文物时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
下一步,油槐司法所将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的宣传普及力度,不断提升辖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和责任担当,共同守护临潼历史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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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临潼区司法局油槐司法所组织油槐街道全体干部开展《文物保护法》学习活动,推动工作人员从旁观者转变为积极的文物守护人。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采用以案释法的形式解读《文物保护法》,明确受保护文物的范围与街道的属地责任,划出禁止破坏、擅自修缮等法律“红线”,发现文物时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
下一步,油槐司法所将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的宣传普及力度,不断提升辖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和责任担当,共同守护临潼历史文化瑰宝。